房客欠4000元租金 台中惡房東把她愛犬「塞進袋子吊門把」活活嚇死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女房東因租客積欠房租,竟闖入她的房間將寵物狗打包吊在門把上,最後狗狗活活...

有養毛孩的毛爸媽們在租屋時得特別留意房東是不是有問題。台中一名周姓女房東將房子租給一名女房客,女房客房租只繳了一半,房東心生不滿就偷拿鑰匙進入房間內把東西全部搬出去,還把女房客飼養的狗狗放進袋子綁住束口後掛在門把上,狗狗慘遭活活嚇死,台中地院根據《動保法》判女房東拘役30日,併科罰金20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台中周姓女房東從民國110年5月3日起,以每月新臺幣9000元的租金,出租房間給一名飼養寵物狗的女房客,但女房客只付了5000元租金,沒有付清剩餘的4000元。女房東因此心生不滿,在6月17日時拿了女房客放在窗戶的備用鑰匙,強行進入女房客房間內,把東西通通搬出去放門外,還把女房客的寵物狗放置在白色編織袋內,將尼龍繩綁住開口並吊掛狗狗在門把上。

女房客的寵物狗因密閉空間緊張,引發潛在心臟疾病,最後因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而死亡。女房客回到住處後發現東西都被丟出去,最心愛的寵物狗也被活活吊死,怒向周姓女房東提告。法官認為周姓女房東不知尊重動物生命,只因對女房客心生不滿,竟將寵物狗放在袋內並綁住開口、吊掛在門把,導致該寵物狗死亡,實為罔顧、輕蔑動物生命。

法官審酌,考量周姓女房東犯後坦承犯行,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而獲取原諒,告訴人出具刑事撤回告訴狀,最後依《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處拘役30日,併科罰金20萬元,得易科罰金、易服勞役,緩刑2年,並接受2場法治教育,全案可再上訴。

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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