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獵殺狒狒之保育荒謬記事
一隻東非狒狒,不知源頭何來,也不知為何而死。
在桃園大街求生十多天之後,終於遭捕。官員還戲謔地以「落網」、「逮捕歸案」字眼,在媒體前唱名感謝各單位,渾然不管網中狒狒已淌血、命在旦夕。
更可惡的是理應守護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官員,第一時間不檢查狒狒的生命跡象,反而爭相與落網狒狒擺拍,手比V字,「拍一張給我女兒看」,好個官威;「保育」二字是什麼意思,這位專門委員懂不懂?
這樣的場景每播一次,就令人惡心一次----這和白人在非洲獵殺雄獅展示戰利品的殘酷嘴臉,有什麼兩樣?顯露的是殘酷心態:動物的生命並不足惜,官員拍照展威風,才是重點。
等大家一輪拍完,身中槍傷的狒狒當然難逃傷重身亡的噩運。接著是桃竹二縣官員開演「推手」戲碼:桃市說不是我殺的;竹縣說只是要獵人「待命」,沒要他開槍。
桃園農業局最早說,現場用的是麻醉槍,但狒狒身上測出金屬反應,死因可能是獵槍;原本說要送到台北動物園救傷,中途卻被攔胡送到六福村,然後「牠就死了」。
網路也流出影片, 桃園農業局專委與狒狒合影時,影片中可看到持麻醉槍者陸續從民宅撤出,那時狒狒早已中槍。新聞照片中也有持獵槍獵人與桃園農業局專門委員的合照。這又如何解釋?
在台灣,唯一能合法擁有獵槍的就是原住民獵人。竹縣農業局官員若無殺意,找獵人意欲何為?要麻醉槍,得找獸醫吧?平日受林務局委託合法射殺外來種埃及聖䴉的獵人,依野保法必須吃上官司、罰巨款。到頭來,獵人和狒狒都成了無能官員的受害者。
這隻短暫自由、並未傷人的狒狒身世、來歷成謎,就暴露了台灣對野生動物管理的草率與混亂。
狒狒是保育類野生動物,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持有者必須向主管機關登記。到底這隻狒狒是從哪兒脫逃的,至今說不清楚:桃園市政府說「桃園市有人登記合法飼養狒狒」,林務局卻沒有這資料;新竹縣政府說,六福村登記有案的數字,又被六福村推翻。
狒狒不過是台灣進口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其中一種,就已是一筆糊塗帳;其他的動物呢?繁殖生養、老病死亡的,本該一筆一筆清清楚楚。現況卻是,是否有人私養、由哪個來源脫逃,一概不清;保育類動物是否遭走私進口或 繁殖後進入地下市場,這些完全無從查起。事主與官員都選擇性緘默,以撇清責任。也難怪「暗殺狒狒」以甩鍋的陰謀論,在網路會甚囂塵上了。
不知由何而來的東非狒狒,十多日的自由遊歷,以死亡作結;牠的生與死,就是台灣官員對保育類野生動物無知、冷酷的荒謬實況。哀哉。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