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狗又像豬」民眾通報不明動物溪底游泳 竹縣府解答:還有一隻在逃
新竹縣路邊竟出現「水豚君」!今天(21日)有民眾在新豐鄉崁頭溪發現,竟有一隻像狗又像豬的不明龐大生物在溪底游泳,嚇得立即通報1999前來誘捕,新竹縣農業處與流浪動物珍愛協會到場後才發現,原來這龐然大物竟是時下最夯的「水豚君」,經過一番纏鬥後,終於使用捕獸網抓捕成功,不少圍觀民眾也嘖嘖稱奇「真的好大」。
流浪動物珍愛協會副理事長黃宣富指出,脫逃的是一對水豚君夫婦,大約1、2周前從民眾自宅不慎跑出,隨後進入新豐鄉崁頭溪流域生活,因為有居民驚見溪中居然有水豚出沒,才立即通報1999,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也委託協會協助捕捉,今天雖順利捕誘1隻,但另一隻仍「在逃」,民眾若有發現可通報。
黃宣富也說,第一時間他接到通報時,還以為民眾搞錯了:「怎麼可能有水豚,應該是大老鼠吧」,沒想到看到民眾拍攝到的照片,才驚見真的是水豚,立即出動誘捕;附近農民也表示,前幾天就有看到像狗又像豬的生物走在田埂,那時候不知道是什麼動物,還特地用手機拍下來。
今天下午2點,新竹縣農業處與珍愛協會出動誘捕,但因水豚警覺性十分高,一有人接近就會潛入水中,讓岸邊的人根本找不到水豚位置,而水豚在路上奔跑的速度,也和腳踏車差不多,更增添了抓捕難度,直到有民眾發現水裡有東西在游動,趕緊大喊:「在這」,一群人趕緊一哄而上,並利用捕獸網抓捕成功。
黃宣富說,這次抓到的是母水豚,體型巨大,重量約30公斤,不過還有一隻公水豚「在逃」,據飼主所稱「公的體型更大」,呼籲若有民眾看到其出沒,可通報協會進行誘捕,由於水豚警覺性高且會咬人,切勿擅自進行誘捕。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提醒,《動物保護法》第20條之1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違者可依同法31條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目前將進行了解該水豚是否為脫逃或遭飼主棄養,同時也會警告飼主加強防護相關措施,避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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