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孩子自開落地窗墜樓 主人心碎動保處再開罰1.5萬
新北市三重區6月初發生一起犬隻從6樓陽台處墜地意外,搶救無效死亡。林姓飼主說,平日並未發現犬隻有自行打開落地窗能力,且出門前也確認門窗都有關好,但仍發生憾事。飼主則因違反動保法過失傷害致動物死亡,遭動保處開罰1萬5000元罰鍰。
新北動保處6月8日接獲通報,三重某公寓6樓處有犬隻爬上陽台圍牆,當立即派員救援,但到場前犬隻已墜樓,飼主緊急送醫搶救仍不治死亡。林姓飼主說,已飼養該犬多年,平日並未發現它有自行打開落地窗能力,不知飼犬如何打開落地窗,對於愛犬發生如此意外,痛心不捨。
不過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4款規定,飼主應避免寵物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林姓飼主未能防範所飼犬隻從高樓墜落,過失傷害致動物死亡依動保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說,現住高樓大廈者漸多,居住高樓層飼主務必注意居家環境安全管理,不然痛失寵物之餘還需負法律責任,尤其貓犬等動物十分靈巧聰明,推開門窗及越過圍牆皆非難事,為避免寵物墜樓意外,飼主應於陽台內門手把加裝安全鎖及窗戶加裝小格子鐵網等,外出獨留寵物在家時,應將門窗關好,避免寵物發生居家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