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三峽「鱷魚出走」路人驚嚇 飼主最重可罰1.5萬
新北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三峽區有鱷魚出沒。動保處派員赴現場,將鱷魚帶回安置。飼主表示,因前幾日大雨,飼養水位溢出,造成鱷魚脫逃,會再加強防逃措施。不過飼主仍違反動保法第20條第1項,未有7歲以上者伴同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可處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三峽區通報,有民眾在防火巷水塔附近發現鱷魚,現場民眾協力將鱷魚用籃子倒蓋著,動保處以套索配合,將鱷魚移動至運輸籠內,並帶回安置。動保處說,捕獲的鱷魚為眼鏡凱門鱷,身長含尾巴約100公分。
動保處指出,眼鏡凱門鱷原產地為中南美洲,因眼睛前端有似眼鏡架的橫骨,而得名「眼鏡」,體型最大可長至兩米,偏向水棲鱷魚,飼養環境需有充足的水域環境,水必須完全淹沒鱷魚。台灣能合法飼養眼鏡凱門鱷,但因鱷魚成體體型巨大,建議民眾於飼養動物前,務必考量自身所能提供的環境和飼養能力。
飼主表示,因喜愛兩棲爬蟲類動物,半年前開始飼養鱷魚,但前幾日大雨,導致鱷魚飼養水位溢出,造成鱷魚脫逃,會再加強注意飼養環境的防逃措施,避免鱷魚出走。
動保處說,飼主違反動保法第20條第1項,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者伴同,將依動保法第31條第1項第9款,開罰處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及同法第33之1條第3項須至新北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參與動物保護講習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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