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看過來! 帶毛小孩回國 犬貓1條件可免7天隔離檢疫
農業部防檢署今天公告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8條附件6「犬貓輸入檢疫條件」部分規定,最大改變是我國狂犬病疫區犬貓入境檢疫政策,新增「免隔離檢疫申請機制」,即日起從狂犬病疫區入境的犬貓,在回國前180天至1年內抽血檢測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合格,入境時可直接隨飼主返家,無須隔離檢疫。
自國外攜帶毛小孩回來的飼主,將有機會不再忍受隔離檢疫的相思之苦。準副總統蕭美琴去年返台參選,曾透露所飼養的4隻貓因隔離檢疫期暫時分開。
防檢署說,依現行犬貓入境檢疫規定,除農業部公告的11個狂犬病非疫區國家或地區,民眾若從其他國家攜帶犬貓入境,須在回國90日前抽血檢測狂犬病抗體力價、回國20日前申請犬貓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犬貓入境後須在防檢署觀音檢疫站隔離檢疫7天,經檢疫合格後才能返家。
本次修正規定新增免隔離檢疫申請機制,未來從狂犬病疫區入境的犬貓,於回國前180日至1年內抽血檢測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合格,並符合「於回國120日前向防檢署申請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由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直接提供檢測結果聲明書影本給防檢署」或「由狂犬病中和力價抗體檢測實驗室直接提供檢測合格報告影本給防檢署」3者任1條件,經防檢署核發輸入檢疫同意文件後,犬貓入境時由檢疫人員臨場檢疫合格後就可直接隨宿主一同返家,無須進行輸入後隔離檢疫。
防檢署進一步指出,除上述提及一般民眾自狂犬病疫區攜帶犬貓入境的新規定外,本次修正針對國內犬貓輸出後自疫區回國、參加國際競賽或政府機關邀訪而須申請短期輸入的犬貓、出國救災30日內返國的搜救犬、公務值勤犬也有相關修正。
以國內犬貓輸出後自疫區回國為例,若輸出前有通過狂犬病抗體力價檢測,原本輸出90日內回國可免隔離,修正規定則延長為抽血日後1年內回國免隔離。
防檢署表示,本次修正公告最大改變,是我國狂犬病疫區犬貓入境檢疫政策,由現行「須隔離」一元制,改成「須隔離或免隔離」雙軌制,飼主可自行依據犬貓健康狀況、可配合規定辦理的程度、以及往返隔離檢疫設施之時間通勤等因素通盤考量,決定選擇何種方式辦理,兼顧邊境檢疫與動物福利。
防檢署表示,國內主要港口及機場皆有駐點人員,民眾可隨時電洽詢問,或是到防檢署網站瀏覽問答集及相關資訊,以了解相關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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