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私設繁殖場「鐵鎚碎顱、利器捅腹」害7貓命 一審重判二審輕判7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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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司機謝水森私設貓咪繁殖場,因壓力殺死6隻貓,造成7貓喪命。新北地院判3年6月徒刑及35萬罰金,高院改判7月徒刑及20萬罰金。案件引發社會震撼,強調動物應受尊重。
計程車司機謝水森在家私設貓咪繁殖場,疑似不堪飼養壓力殺死6貓又棄養,共造成7貓喪命,新北地院依動物保護法判他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元。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7月徒刑,併科20萬罰金定讞。
原判決以6個罪論處,但高院認為是「接續」行為,改論1個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除指一審認定違誤,也稱「量刑過重」。
謝水森(68歲)2025年2月27日凌晨,先將5貓以類似鐵鎚的鈍器敲碎腦袋與肋骨,再拿直徑約2公分的利器捅破1貓胸腔及腹腔,同晚將這6隻貓和1隻幼貓裝進籠子內,開車載至新北市中和區立言街、光環路、光中路一帶,尋找無監視器及路人處棄置,導致負傷的6貓死亡。
同日清晨5點半,路過民眾發現報警,經調閱監視器循線查出謝水森的身分。警方會同新北市動保處人員前往謝家搜索,發現他共飼養23隻各式貓咪,飼養環境極差,貓咪被關在狹小鐵籠中,通風不佳,久未更換的貓砂裡全是乾掉的結塊排泄物,也無乾淨食物、飲水,現場另有1貓也不幸喪命。
謝水森辯稱因年邁、健康不佳,加上開計程車收入不好,夜深人靜無法入眠,才打算棄養貓咪。但警方在現場發現抗生素、抗黴菌、催產素、動物用藥等,謝坦承養貓是為了繁殖販賣牟利。
新北地院依動保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6罪,判謝3年6月徒刑,併科35萬罰金。判決書上還說現代社會忙碌、陌生,貓咪被視為「家庭成員」之一,不可單純將貓咪視為財產客體,但謝卻將具有靈性、應值憐愛的貓咪生命共6名殘忍地傷害、棄置而亡,貓咪因遭鐵鎚撞擊致骨折、利器穿刺而明顯可見鮮血直流,屍身更遍布公眾通行的馬路上,令社會震撼。
不過案件上訴後,高院撤銷原判決,僅改判謝水森7月徒刑,併科20萬元罰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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