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銅鑼草莓園20隻鳥被無差別網殺 保育類領角鴞難逃慘死
草莓正值產季,苗栗縣銅鑼鄉4處草莓園赫見20隻鳥遭無差別網殺,連肉食性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領角鴞也中網死亡,縣府查出園主未經申請許可架網,告示限期改善拆除,否則追究相關責任。
熱心動保人士今年2月23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脆)PO文,指出銅鑼鄉新隆村、興隆村草莓園網殺「爆炸」,目睹約40隻鳥掛在圍網上死亡,其中包括5隻領角鴞,還有黃嘴角鴞、灰鶺鴒、小卷尾等,他自責「罪人」,沒有及早發現非法架網,引發熱議紛紛表達傷心難過。
縣府農業處林務及自然保育科證實接獲通報,2月24日、25日派員查察,銅鑼鄉4處草莓園架設圍網,使用幾近透明的細網,鳥類難以發現,約20隻被纏繞難以脫困死亡,可能因時間落差,而有數量不同,縣府蒐證並在草莓園設置告示,限期7天內自行拆除,或向縣府申請架設許可,否則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逕予拆除,並追究責任。
林保科指出,每年草莓產季,農民架網防範鳥類搶食,連保育類的猛禽追獵時,也可能中網,造成無差別網殺,農民因防範農作物損失,如有架設鳥網必要,應向縣府申請許可後,始得設置,即使架網最好採用網目較明顯,每天早晨巡護,發現中網存活個體即刻釋放,受傷則通報搶救。
林保科強調,動物保護法第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可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未經申請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使用網具捕獵一般類野生動物,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有保育類,則可處6月至5年徒刑,得併科20萬元至100萬元罰金,雖不罰過失犯,如果縣府告示後,仍不申請即架網,可能會有故意之虞,罰則相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