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村東非狒狒脫逃被射殺…桃農業局技工下令開槍 二審獲緩刑免關
六福村主題遊樂園的東非狒狒3年前脫逃,卻在圍捕時中彈死亡,引發爭議,下令指示獵人開槍的桃園市農業局前技工徐景鵬被檢方起訴,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徐8月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併科罰金25萬元,並宣告緩刑3年,1年內需支付公庫8萬元。
東非狒狒2023年3月間脫逃,同月27日跑到桃園市楊梅區的民宅,最終被林姓獵人開槍打中,農業局盧姓專員還在現場擺拍,結果狒狒失血過多死亡,引發撻伐。狒狒遺體送往台北市立動物園做後續檢查及檢疫,桃園市府除了裝箱、移靈,還列隊鞠躬,獻花,官員先擺拍後鞠躬,更是惹來罵聲連連。
桃園地院一審審理時,徐景鵬否認下令,辯稱沒遇到林也未下令,且不知道林姓、劉姓獵人當時攜帶的是獵槍,另東非狒狒自六福村逃逸,屬於野保法的無主或流蕩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機關得依權責逕為處理;又東非狒狒凶暴,為保護民眾安全,也應適用野保育「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得予以獵捕或宰殺」的規定。
一審綜合卷證資料及證人證述,認定徐景鵬知道林、劉攜帶具殺傷力的原住民自製獵槍,非麻醉槍,且分別指示「見到脫逃狒狒時,可以直接開槍」,審酌徐為公務員,應依法加重其刑,徐明知脫逃狒狒為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用麻醉槍圍捕即可,卻罔顧政府保育野生動物的用心,利用不知情獵人宰殺,危害自然生態平衡,妨礙環境永續發展,且自始否認犯行,判刑8月。
高院二審開庭時,徐景鵬表示他以為獵人背的是「麻醉槍」,且他也無法判斷槍枝,仍否認犯行。二審審理後,今上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