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猴硐貓村5貓被虐狂噴辣椒水 28歲李男被逮稱:心情不好
新北市猴硐廣場及貓公所後門10日發生虐貓事件,有5隻貓咪出現眼睛不適遭人噴灑辣椒水,瑞芳警分局連日調監視器、訪查比對昨天查獲28歲李姓男子涉有重嫌,帶回分局調查他坦承因心情不好才會拿預購辣椒水朝貓噴灑,警方將依動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動保處10日傍晚發現猴硐廣場及貓公所後門疑似遭人噴灑辣椒水,現場人員聞到刺鼻氣味後立即巡查,發現現場還留有共4隻貓咪出現眼睛不適、無法睜眼等情形,其中有1隻跑離。經獸醫以生理食鹽水沖洗減緩刺激,處置後均已明顯好轉,進食正常、狀況穩定。現場已保全監視器及相關證據,並掌握影像報警處理。
瑞芳警分局調查,因案發地點為知名觀光地點,周邊人車往來頻繁,相關線索較為零散,經連日清查彙整各項事證資料,周邊環境複雜,專案人員逐一過濾、釐清抽絲剝繭,尋找蛛絲馬跡,交叉比對抓到人。
警方昨天將住新北市永和的李姓男子帶返分局,李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會拿前幾天在某百貨商行預購的辣椒水朝貓噴灑。警方從監視器發現他朝5隻貓噴,有的四難受逃竄,有的仍留現場,受害有5隻貓咪。全案訊後將依動保法第25條第1項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瑞芳警分局表示,呼籲民眾尊重生命、愛護動物,若發現疑似不法情事,請即時通報相關單位,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生活環境。
新北動保處長楊淑方指出,故意以辣椒水傷害,違反動物保護法,若造成動物死傷,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2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