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濫捕浪犬 動保團體與新北動保處達成3共識
新北市三重區二重疏洪道2月底發生一起流浪犬攻擊事件,導致婦人身體多處傷口。2隻流浪犬遭動保處帶回,但動保團體認為這兩隻並非「惡犬」,今至動保處陳情,最後雙方達成3點共識,包括將制定精準捕捉流程、每季與愛媽召開動保檢討會及設置宣導標語。
新北市一名婦人2月底在三重區二重疏洪道遛狗時,疑似2隻流浪犬攻擊,婦人為護狗導致身體多處傷口,新北市動保處獲報,當日便將2隻浪犬帶回。台灣貓狗人協會理事長黃泰山說,該起事件家犬與浪犬衝突,而非浪犬惡性攻擊婦人,認為不符合動保處精準捕捉所謂的「惡犬」,且動保人員為抓狗了事,告訴愛媽是要抓狗絕育,之後就會原放,愛媽信以為真,幫忙抓狗,不料事後動保處拒絕回放。
黃泰山說,民眾通報浪犬咬人、追車,動保處不能直接抓捕,應與餵食的愛媽詢問,並指認犬隻才能捕抓,2016年曾與動保處協商「精準捕捉流程」,如今卻說協議不算,今日才會到動保處陳情,要求動保處提出咬人案件調查流程、每季與愛媽召開動保檢討會及設置宣導標語。
新北市動保處長楊淑方指出,該起案件流浪犬咬人事件,動保處有去現場會勘,由受傷婦人指認,且婦人也去驗傷證據確鑿,因此動保員將2隻流浪犬抓回去。不過日前2隻已由愛媽帶回,一隻收養,另一隻原地野放。
針對動保團體的訴求,楊淑方說,在精準捕捉SOP中,如何確認問題犬隻,縮短或改善犬隻遭誤抓、抓捕,會由動保團體一個月內提出後再商議,也同意每季定期召開會議。此外,設置宣導標語,將由動保團體提供具體內容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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