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兔子餐廳非法展演致大量死亡 動保處:最高罰25萬並函送偵辦
新北市動保處近日接獲通報,八里區疑似有餐廳非法從事兔子展演行為。業者臉書刊登「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內容,及現場動物餵食等標語,構成非法動物展演,動保處前往稽查發現業者除非法展演動物外、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的醫療,致兔隻大量病亡,涉違反動物保護法多項規定,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另因疑似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及致死,函送地檢署偵辦。
根據民眾檢舉,業者在臉書貼文刊登「歡迎大家安心前來與兔兔一起吃餐」、「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宣傳廣告,動保處於1月中旬前往稽查,餐廳內張貼「請用湯匙餵兔兔」等標語,明顯以餵食兔子作為噱頭吸引民眾消費,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
現場多隻兔子感染疥癬等疾病,動保處立即要求業者停止動物展演,並要求將罹病兔子送醫治療。1月底前往複查,發現兔子已大量死亡。動保處將其餘兔子沒入,委由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帶回醫療照護與安置,並將兔子屍體帶回進行解剖,發現死亡兔子多處感染疥癬,並出現耳裂、四肢腳底發炎及出血等症狀,腸胃幾乎空腹及無糞便,部分母兔甚至仍處於懷孕狀態。綜合研判,兔子長期處於不當飼養及營養不良環境,罹病後又未即時接受醫療,最終導致虛弱猝死情節重大。
動保處表示,未經許可私自以動物進行展演,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最高可處25萬元外,並得沒入動物。再者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的醫療,違反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0條第3款最高可處7萬5000元。另,消極不作為已構成故意虐待動物行為,如致動物死亡,依同法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併科200百萬元罰金。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合法動物展演需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並遵守動物福利相關規定,其目的多為教育推廣、保育宣導或文化展演,而非單純娛樂或營利,重點在於確保動物的身心健康與基本權益受到保障。餐廳等其他店家以動物為吸引消費者,但未經申請進行動物展演,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民眾如發現疑似非法動物展演、虐待或不當飼養動物情事,可立即撥打24小時通報專線1959動保專線檢舉,動保處將即刻派員查處,守護動物福祉與公共安全。